四川:拉齐读书“起跑线” 民族地区教育“结硕果”******
中新网成都1月5日电 (贺劭清 何芦恒 唐启浩)“拉大锯、拉大锯,外婆家里唱大戏。”寒冬时节,刚走进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三岔河镇幼儿园,便听闻阵阵儿歌。三岔河镇幼儿园教师陈婷婷介绍,幼儿园正通过双语教学让孩子们更好了解、掌握普通话,而对于低龄小朋友而言,儿歌是他们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之一。
拉齐民族地区读书“起跑线”,从化解困扰民族教育的“听不懂”难题开始。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长远之策、固本之举,有力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正在上课的学生。 唐启浩 摄陈婷婷介绍,幼儿园的小朋友入园之初,老师们会对每位小朋友的语言情况进行摸底,“一人一策”开展教育。如果遇到普通话基础薄弱的学生,老师除了逐字逐句的帮其翻译,还会用图片、音频帮学生加深印象。“小朋友学好普通话后,回家能带动父母掌握普通话,更好和各族村民沟通,让他们的关系更加融洽。”
“我20年前当老师的时候,每逢春秋季开学,所有老师都会去学生家,动员家长让学生读书,而现在是家长想方设法让学生读更好的学校。”谈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为民族地区教育带来的变化,昭觉县教科体局副局长郑杰这样说。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让民族地区孩子在学前学会普通话、“突破语言关”,是四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拉齐民族地区读书“起跑线”的重要途径之一。
近年来,四川在全省民族地区52个县(市区)依托“一村一幼”计划持续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3934个幼教点17万余名儿童接受国家通用语言训练。与此同时,四川还以34所中小学为示范引领,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永昌小学,便是四川首批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永昌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倪会介绍,随着“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行,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的开展,以及学校的校园环境、办学条件更加现代化,如今学校民族氛围变得更加的和谐。
永昌小学五年级六班学生赵语辰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担当了“小小红色讲解员”。“我想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革命的历史,感受中华民族的伟大。”赵语辰说,为了讲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故事,她会从图书、课堂、生活中尽可能多地搜集红色素材,还会经常阅读红色党史故事。“要反复琢磨讲解词,理解其中的含义,才能讲出真情实感。”
正在上课的学生。 唐启浩 摄为民族地区学生夯实全面发展的基石,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创新实施“同运动·一家亲”项目,在民族地区教育领域,尤其是各类学校,优选推广普及程度高、群众基础好的体育运动项目,搭建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众化、人文化,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
建于1962年的广元树人中学是一所有汉族、藏族、彝族、回族、羌族等多民族成分的学校。学校创新“巴蜀教师进高原”“共享课堂进学校”“联合教研进课堂”品牌教学模式,促进各民族师生跨区域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我是朝鲜族,来到广元市树人中学,受到老师亲人般的关爱和各民族同学无微不至的关心,温暖伴着我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广元树人中学高2021级4班学生金洋明说。
近年来,四川抓住教育这一关键领域和学生这一关键群体,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学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政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日常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成131个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未来,四川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夯实根基。(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